不要刚看到标题就急赤白脸的反驳我,请注意我的用词是“尽量避免”,并不是说是绝对的哦!所谓外来的和尚好念经,农民工的使用也是如此,在当下的建筑市场当中,使用当地农民工弊大于利。
最近管理的一个项目,使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。
马克·罗斯科-Entance to Subway
我原来的观点认为,使用当地农民工,可以为当地的闲散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,也是当地政府喜闻乐见的,从管理一方来讲,也缓和了当地工农关系,应该是个双赢的结果。然而事实上并不也是这样。
“恋家”的问题是一个大的问题。有时候根据工程建设需要,项目是需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施工的,当地的农民工兄弟很少有愿意主动加班的,一到下班就要回家,你说中途换掉吧,面临很多的问题,有些包工头干脆强势一点,不愿意使用当地的农民工。外地的不会天天回家,身体力行,甚至主动加班的相对而言就要多一些。
本地工人往返工地与家中一般多采用“电摩”,无形中在通勤中增加了交通方面的风险,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,被告上法庭的屡见不鲜。外地工人相对来讲吃住在工地,管理上也方便得多。
有时候项目上下点雨,当地工人们直接回家了,雨停后找不到人,打电话也不愿意再回来,虽然说现在的项目建设机械设备的使用越来越多,但是人工是离不了的,外地的工人吃住在工地,组织起来就容易的多。
“农忙”时节,人员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应该是一个通病,无论本地还是外地的农民工都存在这样的问题,外地的农民工兄弟现对而言回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,一般夏收、秋收、春节具有规律性,项目管理者也有一定的应对措施。
在一些项目施工中,经常会丢失一些材料,虽然有监控,明显的看出有些工人表现的不正常,但是你总不能每次下班进行搜身吧,外地的工人相对也好管理。
中标单位为了搞好工农关系,往往主动选择与项目所在地工头合作,优先使用他们机械设备和人工,承诺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使用,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,价格高、不好管理几乎成了通病,这时候你要是另选他人,或许就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。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,事情处置不当,会招致有煽动力的地头蛇捣乱,甚至发生殴斗。让企业无法在正常的条件下解决问题。
有些工人“契约精神”不好。比如说好的某个工作面急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完成,为了赶时间,大多会在工作完成后(小包工)现金支付,然而很多时候会出现承诺的不能兑现。
对于工程管理者而言,还有一个不可言传的“秘密”,比如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,免不了有些工序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或者瑕疵,实际上是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,但是本地工人会传扬出去,造成的舆论很不好,所以他们也不愿意使用当地的农民工。
在与朋友聊起这个话题时,还有人提出尽量不要让一个村的工人集中在某一个班组,而是应该把他们分到不同的工作面,已经发生过多次联合起来,“抱团”闹事,由于他们负责的项目处于关键节点上,影响整个项目的推进,令他们后悔不迭。
现在开始敲“黑板”,必要时可以把当地农民工作为一个有效的用工补充,甚至可以通过其他形式(比如与当地的“经济组织”、“村办企业”合作,推荐农民工兄弟到外地兄弟企业中就业等等)合作,但应尽量避免使用当地农民工。
一家之言,希望当地的农民工兄弟见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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